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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傍晚五點我們帶小EVE去原燒吃烤肉啦!一定要去的原因是一月是我們結婚3週年認識11年在一起十年啦!所以去有結婚週年紀念品可以兌換...好久沒吃了!猶記得上次吃是09年6月那時我大肚子去慶生啊!果然還是一樣的美味,EVE很愛吃石鍋鮭魚拌飯,這次去還有些新菜色,覺得一直有再進步唷!另外服務生還有介紹點一份明蝦送2011年曆,結果主婦控的我發現裡面好多折價券哩!二話不說加點一份,回去還用折價券換了杯子 ^^ 服務生看EVE坐不住了還送上彩虹筆和著色紙一張~我跟他說她還不會畫畫哩!服務生哥哥說:沒關係!小朋友都有一份啦!真是貼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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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JEN  OS:你根本不是來吃的!應該是來換禮物的吧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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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r. Tri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